聚丙烯酰胺PAM使用注意事項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1-30 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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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丙烯酰胺PAM使用注意事項
聚丙烯酰胺PAM使用前需要將固態(tài)產品通過容器攪拌后方可投加使用,由于其分子結構不同,因此它的溶解方法和無機絮凝劑等是具有一定的差別的,通常情況下,溶解的時候要遵循以下原則。
1、在正式使用聚丙烯酰胺產品之前,應進行小型試驗以確定劑量和使用條件。當用作絮凝劑時,劑量通常為0.1至0.5ppm。
2、聚丙烯酰胺產品在使用前必須溶解在溶液中,以便聚合物鏈完全伸展并隨時可用。通常,將非離子和陽離子產物稀釋至約0.1%,并且溶解操作在塑料,陶瓷或不銹鋼的攪拌罐中進行。因為PAM分子鏈是溶液中的無規(guī)卷,當它被制備和溶解時,部分水被包裹在線圈中,線圈體積大且充滿,線圈容易纏繞并相互交聯,從而外。一定的粘度。如果離心泵由于葉輪的高速旋轉而用于旋轉高分子線圈結構,則它與中間分離,并且體積改變。線圈之間的交聯降低并且粘度降低,從而降低了使用效果。
3、PAM分子鏈在溶液中的剪切力會導致分子鏈斷裂退化并影響性能。因此,在混合稀釋PAM時,應盡可能減少攪拌時間,以降低攪拌強度;攪拌速度應控制在50-250轉/分鐘。積分不應該太快。
4、使用聚丙烯酰胺PAM溶液時,添加點應盡可能避免強烈的機械攪拌;輸送PAM溶液時,管道應厚,管頭和支管應較少,泵應使用單泵或隔膜泵。不要使用離心泵。
5、干粉PAM產品在溶解時應特別注意操作程序,防止顆粒相互粘連,導致溶解操作失敗。在小型試驗中,可以使用甲醇。潤濕有機試劑如乙醇以改善顆粒在水中的分散性。對于工業(yè)應用,溶液在加入容器1/2小時后可以基本上完全溶解,速溶產品在0.5-1小時內完全溶解。溫暖的能量加速了產品的溶解,但不應超過60°C。
6、當無機絮凝劑與聚丙烯酰胺混合時,無機絮凝劑和PAM應分別溶解在兩個攪拌設備中,否則會發(fā)生兩種絮凝劑之間的相互作用,發(fā)生凝集,影響效果;添加順序通常在處理粒徑為50μm以下的微粒時,先添加無機絮凝劑,然后添加PAM溶液。當加工直徑為50μm或更大的粗顆粒時,先加入PAM溶液進行吸附橋接,然后加入絮凝劑。使用用戶時,應執(zhí)行小型實驗以確定添加順序。
7、作為一般規(guī)則,溶液條件越好,使用聚合物分子鏈的效果越好。因此,陽離子PAM適用于酸性介質,陰離子PAM適用于堿性介質,非離子型PAM適用于酸性或弱堿性介質;在可能的情況下,聚丙烯酰胺PAM溶液在使用前稀釋至0.01%-0.05%,這將有助于分子鏈進一步拉伸,從而提高使用效果并節(jié)省數量。
8、PAM產品不應存放在鐵制容器中。干粉PAM一般具有穩(wěn)定的長期儲存性能,溶于水的PAM性能隨時間降低,濃度越低,性能下降越快。 0.05%-0.1%的非離子或陰離子PAM溶液只能儲存約半個月。 0.1%陽離子PAM溶液極不穩(wěn)定。 1-2天后,性能開始下降。因此,應立即配備PAM產品。也用過。
9、聚丙烯酰胺的du性:PAM本身無du。只有當用量超過5000ppm時,營養(yǎng)物質對動物胃腸粘膜的吸收才是有害和有害的。 PAM中殘留的單體丙烯酰胺(Am)是有du的。對于油田使用和城市廢水處理,殘余單體通常允許為約1%。對于食物,例如飲用蔗糖汁澄清,制造可能與食物有關。必須嚴格控制殘留單體的量,例如紙接觸,一般小于0.05%。我國規(guī)定食品中聚丙烯酰胺的殘留單體含量也低于0.5%。